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,可在此公告发布起3个工作日内(节假日除外),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提交复核申请表(见附件2)和复核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复核材料包括:1.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2.与填报信息相符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、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、银行工资流水单、税务工资完税单原件及复印件;3.曾从事消防技术工作的佐证材料,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,职务聘书或文件,继续教育证书、继续教育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。以上内容,不再向所涉及人员逐人电话通知。
对于上级转办或群众举报的其他考生,省人事考试中心正在进行核查。凡经核实,属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人员,将视情节给予取消考试资格、考试成绩无效或收回资格证书等处理,并向社会发布公告。
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: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。
咨询电话:029-89538291,89530805。
投诉举报邮箱地址:sxsrsks@126.com
监督投诉电话:17792536650
附件:
1.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无效拟处理人员名单
2.陕西省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资格复核申请表
陕西人事考试中心
2018年10月9日
2018年10月9日